在这位企业家看来,人大代表是一个神圣的“头衔”,肩负着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重要使命,容不得半点含糊。但是,靠送红包、礼品等行贿手段得到的人大代表资格,不仅严重贬损了人大代表的形象,而且其履行职务的可信度也大打折扣,“他们能代表谁的利益呢?”
这位人士分析,“人大代表”光环的放大效应十分明显,“而且市级以上的影响力更为广泛”。
一是可以拥有发言权。一些老板代表为了本行业利益,在人大会上可以更加充分地展示本领域的重要性,这多少有利于政府决策对该领域的政策倾斜。
二是可以获取政治名誉。人大代表的光环使得他们从事商业活动似乎更有“信誉度”了,由此带来了无法衡量的巨大隐性价值。“我的很多企业家朋友递出的名片上,人大代表这一信息经常被格外凸显,而这只不过是比广告更具诱惑力的身份‘名片’。”
三是为企业经营进一步打开方便之门。人大代表对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的监督权,明显会使一些政府官员、检察官、法官在与他们打交道时多几分忌惮。有的民营企业家甚至利用自己的人大代表身份干预法院办案。民营企业家身份的人大代表一多,连法院院长也怕三分,因为法院院长的选举、罢免由人大代表表决。同时,借助人大代表的身份,更方便找政府领导及其相关部门争取项目,把企业做大做强,因为这与发展地方经济,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很合拍。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家介绍,事实上,私下里有很多行业内的朋友都认为,在安徽多个地区暴露出来的人大代表行贿并非个别现象,不仅是周光全案,早在阜阳王怀忠案中,就有很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通过行贿得来的。但在具体处理中,只看到对卖官者或买官者的处理,很多甚至还见诸报端,而对通过行贿得到的人大代表资格予以中止的,却从没听说过。
记者查询到的一则信息别有意味:2008年1月24日,安徽省两会召开之际,《安徽日报》在题为《省十一届人大代表抵达合肥》的报道结尾,有着这样一段记录:“从北京归来的巢湖市代表团何帮喜代表为家乡的飞速发展感到自豪,他表示,一定全力履行好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为安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建言献策。”
“使用非正常程序的手段试图达到的目的,通过正常程序进行了漂白,这背后会改变些什么呢?”这位自认尚有几分书生意气的企业家对此充满忧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