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招牌”的诱惑
早些年县红会没有经费,这些人道救助资金正好解燃眉之急
“很多医院冠名‘红十字’,是看中了红十字会这块‘金字招牌’。”6月7日,刘迎建说,1998年抗洪,汶川、玉树等抗震救灾中,红十字会在老百姓心目中建立了认可度,很多爱心人士通过这个平台做善事。
“此前,冠名红十字医院,门槛不高。”刘迎建说,前述文件规定医疗机构只要符合“热爱红十字事业,履行红十字会义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对红十字事业做过特殊奉献”等条件,即可申请冠名。
2007年,《关于医疗机构冠名红十字(会)的规定》和《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相继出台,2009年,湖南省红十字会首次颁布《湖南省红十字(会)医疗机构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临武县红十字会秘书长曾庆红介绍,此前,民营医院申请冠名红十字医院,可享受相应税费减免,而红十字会则可收取每年几万元等的人道救助资金。
此前,临武县有2家红十字医院和1家红十字门诊部,每家医院缴纳人道救助基金在2万元-2.5万元不等。“早些年县红会没有经费,出去拉救灾物资都没有钱,这些人道救助资金正好解燃眉之急。”曾庆红说。
“红十字医院分两类:‘红十字会医院’和‘红十字医院’。”陈希武解释,前者由红十字会创办并命名,人、财、物归属红十字会;后者由红十字会按规定冠名。陈希武所在的湖南省红十字会救护培训部,即负责审批医疗机构冠名“红十字”。
“医院冠名‘红十字’,可以树立这些医院的形象,增加病人来源,能产生经济和社会的双重效益,但同时具有双重压力。”陈希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