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医疗事件
患者遵医嘱,随即进行短波理疗,以致阴茎烧焦,造成五级伤残
中国红十字会6月发布严查通告之前,2011年开始,湖南省红十字会已暂停医院冠名“红十字”的审批工作,“没有批复一家”。
据记者调查,这与该省近些年基层红十字(会)医院事故频发有关。
湘南一县红十字会秘书长证实,最近两年,红十字(会)医院医疗事故增多,“比较典型的是去年上半年通报的‘双峰县事件’”。
据“湖南省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信访事项有关情况的通报”显示,2010年9月13日,娄底市双峰县一名19岁男子,在双峰县电视台播放的医疗广告和县公安局110《民警提示》的医疗宣传资料引导下,到“双峰县红十字会医院”做阴茎包皮切除手术。
包皮切除后,该医院认为该男子还患有前列腺炎,要求一并治疗。患者遵医嘱,随即进行短波理疗,以致阴茎烧焦,造成五级伤残。
2011年3月31日,湖南省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对此事件进行批示,经调查组实地调查发现,手术麻醉和护理人员吴荔没有任何资质,实施包皮切除术的刘强亦无行医资质,“双峰县红十字会医院”也未经任何部门审批,“是一家非法医疗机构”。
最终,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由无执业许可的非法医疗机构和无执业资格的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非法行医造成的典型刑事案件。
同时,通报还指出,双峰县多名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政。
通报明确指出双峰县红十字会的责任:“县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未经省市红十字会批准同意,于2006年1月20日擅自同意该机构悬挂红十字会招牌(直到省联合调查组走访现场时仍在悬挂),严重地误导了患者。”
调查组还指出“县医保局为该非法医疗机构,草率办理了定点医保单位资质,为误导患者起到了强化作用。”
“双峰县红十字会医院”事件被通报后,2011年6月,湖南省各地市州红十字会召开红十字(会)医疗机构清理整顿工作会议,对冠名医疗机构进行清理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