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国标“打架” 中国消费者就该吃“哑巴亏”?
多位专家认为,“农药残留”和“农药超标”是两个概念,不可混为一谈,“残留”是难以完全避免的,残留到何种水平才是问题的关键。然而,让联合利华反驳得“底气十足”的重要原因是这一报告对照的标准并非我国现行国标,而是欧盟标准。中欧国标“打架”,中国消费者就该吃“哑巴亏”?
记者调查显示,和日本、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现行茶叶卫生标准中农药残留限量指标偏低,涉及农药种类过少,且未将茶园禁用农药限量指标列入其中。在登记允许使用的600多种农药中,只有不到30种农药有针对茶叶的残留标准。比如,按照现行国标,噻嗪酮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mg/kg,以此标准来衡量,噻嗪酮残留含量最高的“立顿”茉莉花茶为0.3mg/kg,农药残留未超标。但是,若依据欧盟标准,噻嗪酮含量已经远远超标,欧盟对这一农药残留的最大限量定为0.05mg/kg。
上海市政协常委、上海市政协环境资源委员会副主任沈建华认为,我国现行与茶叶MRL(最大残留限量水平)相关的标准,整体架构体系不明确,不少标准散布在不同年代颁布的不同的标准文件中,有些标准还“互相打架”。更重要的是,我们的标准和国际上尤其是主要茶叶进口国家和地区的标准在控制水平和品种覆盖面上都有距离。
“尽管欧盟标准的农药MRL在总体上数值最低,也就是就是控制最严,但从科学性来说,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MRL,是基于风险分析原理根据残留数据和毒理学数据制定的,更加科学、合理。”沈建华认为,对标准要认真对待,但也要科学看待。
舆论认为,中国国标的宽松,为“立顿”的农药残留提供了“理所应当”的借口,也在某种程度上,成了企业“不求上进”与“固步自封”的保护伞。国家应从茶叶的种植到制作、包装储存等环节,建立严格的质量规程予以规范保障,不可让不法企业钻了空子。(来源:新华网 记者周蕊、王立武、俞丽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