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三
添加“山梨糖醇”现已合法目前所用添加剂均合规定
2010年,味千拉面因在其面料中违规使用“山梨糖醇”添加剂被罚78.66万元,而对于这一家丑,味千在其公告中一直未曾披露,直到8月2日,才在其公告中承认被罚款一事,但同时表示“日本允许使用此添加剂”,并称山梨糖醇在被罚后已停用。
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添加剂问题,味千昨天的公告中表示:已于8月2日发出正式公告澄清这一事件,2010年1月,中国相关机构已正式宣布在面制品中允许添加山梨糖醇。因此,目前公司的面制品内所使用的添加剂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律师建议
应引入国外集体诉讼制
“味千拉面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消费欺诈”,味千拉面事件爆发伊始,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吴冬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就曾这样表示。其昨天还表示,只是这样的事情却面临很难诉讼赔偿的问题,就像上海联华超市的染色馒头事件那样,虽然超市方面最后表示,只要能拿出购物小票,就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以一赔十,可是像馒头这样的生活消费品,消费者很少会保留小票。
“我们在法律上应该引入国外的一些做法”,吴冬介绍,像美国等,都是允许消费者权益组织代表消费者对这类事情提起公益诉讼,获得的赔偿不是给某个特定的消费者,而是作为消费者保护基金。
“另外,我国任何涉及到损害赔偿的诉讼使用的都是填补规则,即原告损失多少,经过取证后被告再补多少”,吴冬表示,但是,有很多侵害消费者的案件无法用具体的数字衡量损失,或者有的当前还看不到什么严重损失后果。在国外,碰到这样的侵权行为,法律上将不再适用填补规则,而是采用惩罚性规则,即按照该企业的市场份额、销售额以及利润等,由法官自由裁定,这个赔偿不仅是对企业的惩罚,也对其他企业起到震慑作用。
■链接
超九成网友不再选择味千
截至昨天19:11,新浪对网友做的一项调查统计显示,在82619名网民参与的投票中,93.6%的消费者选择了“不会再去味千拉面就餐,味千信誉受损,谁知还有什么问题”;对于味千的行为如何评价?92.7%的消费者选择“可恨,欺瞒消费者,属于商业欺诈”。
本报记者胡笑红实习记者李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