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伪造金缕玉衣之后,艺术品市场又惊现一个更令人震惊的丑闻。一幅名为《人体:蒋碧薇女士》的“徐悲鸿油画”竟然被爆出是假的。就在一年前,它刚创下7280万元人民币的拍卖天价。
这个事情离奇在这幅画连赝品都不算,举报人和专家都指出徐悲鸿没有画过这样的画,这是80年代初中央美院研修班学生的习作。更吊诡的是,拍卖信息附有徐悲鸿长子徐伯阳所出示的“背书”和“徐伯阳与这幅画的合影”,以证明该画为“徐悲鸿真迹”。
买家花7280万元买的真的是假画吗?这里面暗藏着许多玄机
为什么说这很可能是一幅假画
最有力证据:中央美院10名学生公开信,力陈真相
10位中央美院学生同时发布了5幅与《人体:蒋碧薇女士》场景、人物都相同的画作,称均是当时的习作。
《人体:蒋碧薇女士》被质疑是伪作的最关键证据就是中央美院油画系第一届研修班的10位学生所发表的公开信和附带的5张习作。公开信上说,这是他们在1983年的一个课堂习作,画面上的模特是从江苏农村到北京工作的一个女孩。所以,这并不是他们模仿的徐悲鸿旧作。那么,有没有可能徐悲鸿也画过一幅极其相似的画,只是凑巧碰上了呢?可能性几乎为零。公开信中说,“模特的发式是1980年代样式的,她的身材也很有特色。如果徐悲鸿先生的画竟同时在衬布色泽、模特站立姿势、身材特征、发式,以及脸部特征这五方面都与我们的那幅写生完全一致,那是不可能的。”
事实上,这幅画作瑕疵本就明显,拍卖时已有质疑
1.画面上的模特和蒋碧薇的形象相差太大。蒋碧薇是徐悲鸿的第一任妻子,徐悲鸿为她画过不少的肖像,同时,网络上能够搜到不少蒋碧薇本人的照片,一比较就会发现那幅画作上的女模特从外貌到神韵和蒋碧薇都相差颇远。
2.画风不一样。画家陈丹青撰文称,“民国二十年代的徐悲鸿,初习法国沙龙画法,共和国八十年代的进修生,是苏联社会写实主义的本土徒孙”。所以两者的画风有着明显的差别,稍有艺术感知力的人也能看出点门道来。无奈,在这幅画创下天价时,宣传都说它如何有法兰西画法的风采和神韵。…[详细]
3.从徐悲鸿的画作存量上看,在市面上流传的油画真迹少之又少。央视“百家讲坛”主讲《写实徐悲鸿》的著名学者吕立新表示,徐悲鸿的作品以国画为主,油画不到100幅,多数也在纪念馆,而在藏家手中的画多半不会拿出来交易,所以能够在市面上流传的徐悲鸿油画真迹还剩几张呢?另外,也没有文献证明徐悲鸿曾经画过这样的画。
当然,以上几点中对普通人最有说服力的就是第一点,蒋碧薇是徐悲鸿的第一任妻子,曾经的挚爱,就算油画画得再朦胧再抽象也不可能把自己妻子的外貌和气质全给画不对,更不用说徐是一代大师。
这个“奇闻”不是孤例,在越来越红火的艺术品市场,类似的还挺多
2005年,上海买家苏敏罗拍到一幅吴冠中先生的《池塘》,在找吴老先生鉴定时,吴冠中亲笔写下“此画非我所作,系伪作”。
2009年香港佳士得春拍中,一幅署名吴冠中的油画《松树》以158万港元成交,日后也被吴老先生认定为伪作。
2010年12月7日,广州嘉德拍卖行以16万元拍出唐大禧画作《人民的苹果》,但作者本人随后指出,被拍卖画作系仿作。
……
陈丹青表示,据他自己的统计,从05、06年到现在,自己就起码发现了24张冒充他作品的伪作。另一位画家韩美林的遭遇更离奇,拍卖公司的工作人员登门拜访,他指出画作是假的,最后这些画作竟然还是被堂而皇之地放在拍卖会上去卖。所以,这幅徐悲鸿“伪作”所掀开的是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的一个大黑洞。
其实,古今中外都有艺术品造假的,但是近年来中国的艺术品市场造假特别厉害,并且假得越来越离谱。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有利可图,这个市场越滚越大,仅仅今年上半年,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总成交额就有428.42亿元。而徐悲鸿这样的名家更是香饽饽,在去年前7个月,连同这幅画,徐悲鸿的画拍卖价在千万以上的就有10幅之多,其中还有4件超过了6千万。
想要退钱?几乎没门
在法律缺位、监管无力的艺术品市场,有两大问题是买家要求退钱或者赔偿的严重桎梏,而这两点也纵容了造假的泛滥。
两幅画同样称是画蒋碧薇裸体的画作比较
艺术品鉴定在法律上几乎一片空白,法官无据可依
当前中国,文物、艺术品鉴定混乱,只要收钱就给开鉴定证书,能把当代仿制的东西给开成明朝、清朝,有奶便是娘。这是因为我国几乎没有法律对民间文物、艺术品鉴定有所规定,所以这些出具鉴定书的专家和公司很难被追究法律责任,就撑大了胆子乱开。收藏大家马未都也表示,拍卖行也没什么鉴定藏品真伪的程序,程序都是自己定。
这一方面是让艺术品市场假货泛滥的推手,另一方面也让买到假货的买家维权非常困难,因为法院根本就不知道应该采信谁的关于艺术品鉴定的观点。买家可以找人鉴定说着是假的,同样,卖家或者拍卖行也一样能这么干,而且找的还能全是业界
“权威”。刚刚过去的一起官司就是很好的例证。
去年,郝惊雷花20万元买了三幅字画,不料找专家鉴定后发现是高仿真印刷品,怒而将拍卖公司嘉德告上法庭。需要说明的是,郝惊雷找的专家级别还挺高,是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艺术品评估委员会的三位专家。然而,在现有的司法鉴定中,字画真假这种文物鉴定并没有权威的鉴定机构,所以这些专家就算再资深,他们的意见法官也采纳不了。最终,法官另辟蹊径找到了破解的办法。虽然字画是否真迹无法鉴定,但可以通过文书鉴定,来鉴定字画的材质。最终拍卖公司主动找郝惊雷和解了,但是鉴定结果却没有公布。
所以,民间艺术品市场没有一个真正法定的鉴定机构和可采纳的鉴定意见让买家很受伤。再回到这幅“徐悲鸿画作”上,假如买家要去起诉拍卖行或者卖家,要求赔偿,一样会遇到这样的问题,索偿很难,因为在法律上很难证明这幅画是伪作。就算看上去铁证如山,拍卖公司和卖家也一样可以找到各种也很“铁”的鉴定和专家发言证明这是真的。
徐悲鸿的长子为这幅画写了“背书”,表示这幅画作真的是自己父亲徐悲鸿的作品,这和专家出具鉴定书差不多,也一样很难对他追究连带责任。首先,法官去采信谁对这幅画作的鉴定结果呢?其次,即使证明这是假的,但是如果没有办法去证明出具这个“背书”的人是故意的,是欺诈,那么追究法律责任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
最重要的是《拍卖法》给了卖家和拍卖行一道“免死金牌”
事实上,卖家和拍卖行的“必杀技”还不在鉴定上,主要在《拍卖法》,该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也就是说只要拍卖行和委托人声明了不保真,事后要找他们退款是不可能的。这也被认为是拍卖行的“免死金牌”。
上海藏家苏敏罗在拍卖行花了两百多万买了一幅“吴冠中作品”《池塘》,后来,经吴冠中本人鉴定,这是一幅伪作。苏敏罗怒把拍卖公司北京瀚海和卖家告上法庭。然而,由于不能证实北京翰海及卖家事先知晓该画作系赝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北京翰海对该项拍品所谓的免责声明具备《拍卖法》第61条第2款规定的效力。而苏罗敏在知晓该免责声明并在竞买前能够充分了解拍品实际状况的情况下成为买受人,是自主决定的结果,遭受的经济损失属于艺术品拍卖特有的正常交易风险。苏敏罗的所有证据在《拍卖法》面前略显苍白,法院驳回了她的所有诉求,并且她还得承担案件受理费27040元。
这起官司一时之间颇为轰动。这部1996年制定的《拍卖法》更是广被诟病,有无数业内人士都认为这个法律该改改了,尤其是这免责条款,给不少人钻了空子。
说到底,市场发展太快,法制和行业建设却严重跟不上
拍卖公司是一个卖家和买家之间的中介结构,文物、艺术品和普通商品有区别,要让拍卖公司或者鉴定专家去为它们的真伪打包票确实不可能,再知名的专家也有可能看走眼。艺术品的确是风险投资,买家自己需要审慎,承担一定的风险。
然而,目前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的问题在于,对买家的权利保障实在太少了。纵然不能让拍卖行保真,但是仍然应该立法限制它们进行虚假宣传、出现诱导性的语言,要求其保障买家充分的知情权。同时,鉴定机构的资质、程序也应该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应该有权威的鉴定机构和监督机构。
而在国外,像是苏富比这样的拍卖行就规定在五年内,如果所售出的拍品被发现是赝品的话,根据一定的条款,苏富比将取消该交易,并退还购买款项。所以这些拍卖行才能成为声誉卓著的百年老店。
说到底,中国的文物艺术品市场发展太快,相关的法规建设和行业自律都跟不上,买家肯定会受到伤害。
当然,买家可能就想买个假货
徐悲鸿长子与画作的合影和“背书”
在光怪陆离的艺术品市场,还存在另一种可能——买家早就知道这是假的,因为炒到这么高的价格,根本就是个串通好的“局”,这幅“徐悲鸿画作”也存在着这样的可能性。
不排除以下两种“假拍”可能性
拍赝品叫做“拍假”、而中国混乱的艺术品市场还有一种叫做“假拍”的现象,指的是这个拍卖根本就是假的。有分析就认为,这幅画作虽然有徐悲鸿长子的“背书”,然而在当时就有质疑,并且确实很容易看出来这幅画作有问题。所以,还存在以下的几种可能性:
1.“自卖自买”:尽管《拍卖法》禁止“自拍自买”和“自卖自买”,然而在市场上这种现象还是挺多,这当然是为了在第一次拍卖中抬高身价,好在随后的拍卖中大赚一笔,反正就是做个局给别人钻进去。…[详细]
2.洗钱行贿或者贪污:有的行贿者利用拍卖平台,鼓动受贿者送拍家中的赝品,而后与拍卖方和买家联手做局当真品拍得高价,从而把黑钱洗白、完成行贿。另外,也有人利用拍卖来贪污,比如,某国企负责人(买家)以企业行为投资竞拍艺术品,与熟悉的拍卖人和其他同场竞价者事先定好成交价,而后在拍卖会上哄抬拍价,从而贪污差价部分。
鉴定混乱、法律缺位、监管缺失,“假拍、拍假”,这起离奇的徐悲鸿假画疑案折射出了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各种混乱。在这样的情况下,想要进入投资还真得提高点风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