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初期“五星”商标黄釉瓷瓶人民大会堂专供
假如您品尝茅台酒已经有了些时日,一定会发现除了“贵州茅台酒”那几个经年不变的字,它的商标却并非完全相同。难道是有什么特殊的原因才导致商标如此多变?是的,自国营茅台酒厂成立以来,商标大体上分为内销外销两种,内销商标在1951~1952年为“工农牌”,从1953年至今一直为“五星牌”。在1978年1月至10月期间,有25.8万张外销“葵花”商标被使用在内销茅台酒上,即当时著名的“三大葵花”。
80年代中“五星”商标黑釉瓷瓶人民大会堂专供
外销商标在这么多年中发生过多次变迁,1953年后经历过“车轮牌”——正面商标左上角为车轮商标,右下角为中英文对照,背标繁体竖排,此种外销商标一直持续使用到上世纪60年代初期。之后茅台酒厂依据敦煌飞天仙女献酒壁画原型,创作出“大飞天”商标,矮嘴、木塞、塑料盖。1967年文革时期,当时的茅台酒厂“革委会”认为该商标有“四旧”嫌疑,使用中国粮油进出口公司山东分公司申请的“葵花”商标代替“大飞天”商标”,在当时的历史阶段,
七十年代“葵花”商标外销茅台酒及“葵花”商标。
“葵花”商标寓意着“葵花朵朵向太阳,毛主席是我们的红太阳”,正符合当时的政治需求和主流思想。
1974年,文革已日渐式微,因“葵花”商标海外销售业绩并不理想,茅台酒厂遂恢复“飞天”,这款飞天商标较60年代“大飞天”商标较小,飞天仙女手足部分更为精巧,而这款商标也一直延续使用至今。
七十年代末期至今使用的外销飞天商标。
同商标数次变化的命运一样,茅台酒的背面商标也屡次发生变化,1953至1967年下半年,内销茅台酒背标都使用繁体字竖向排列。1967年下半年至1982年内销茅台酒背标介绍中出现了“……解放后……开展三大革命运动……”字样,俗称“三大革命”。1983年至1986年背标换为“……荣获优质奖章……”,因其正面商标右下角为“地方国营茅台酒厂出品”又俗称“地方国营”。
1990年以后,茅台酒厂因市场及防伪的原因,更换背标及封口非常频繁,但无论怎么更换,尽管位置和字体会稍有不同,“贵州茅台酒”五个字在任何时期和环境下,都坚守在正面酒标上从未改变,与它的瓶体一起成为茅台酒的典型特征。
今天,茅台酒不仅是贵州茅台镇的骄傲,更成为了中国优质白酒的代名词,在世界的各个角落,所有人都会在举杯品尝的那一刻,被国酒的味道、国酒的经历所深深打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