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细则禁止线下业务,P2P理财门店将何去何从?

CO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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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5 11:58:34
来源:风尚理财

       在实行负面清单制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了“除信用信息采集、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风险管理及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明确的部分必要经营环节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及其他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开展业务。”这意味着,线下门店或许可以继续作为对P2P借款人必要的风控调查、对投资人的售后咨询服务而存在,但不允许进行推介、销售产品的业务了。  

      线下理财门店为何被禁,究其原因可能有三。

线下渠道推广对象主要为P2P不适人群

      据悉,线下理财公司的投资主力人群是中老年人,他们对互联网了解不够,更是对P2P所知甚少。中老年投资人投资的本金多半来源于毕生的积蓄和退休金或养老金,一旦投资的项目出现问题,对于他们的打击是极大的,在投资人必须明确风险自负的《办法》出台后,他们明显不是参与P2P投资的适当人选。

      虽然《办法》中未明说不准让中老年人群参与P2P投资,但其中有几条规定仔细分析起来,显然有这方面的意味。《办法》第十六条关于线下业务的规定便有此意,除此之外,第十四条“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拥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在一个全民互联网的时代,不熟悉互联网的恐怕只有那些年纪较大的中老年投资人了,言语之间显然是在说不希望现在的P2P平台打中老年的主意。

      另外,关于P2P平台的12条“红线”中“禁止向非实名制注册用户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解读下来也是发现监管要求对P2P投资人有了更高的准入门槛。在日前爆出的问题平台中,这些平台的线下团队为了拉投资人可是下了大工夫:关怀孤寡老人,给老人送油帮老人看家,打扫卫生甚至是陪老人去医院,在这样的攻势下,大叔大妈就会放下戒备,心甘情愿地掏钱投资。而在平台出现坏账或者跑路时,大叔大妈的反应显然也是更极端的。P2P作为创新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在线下铺展业务的垂直目标却大多是对P2P了解甚少的中老年群体,被禁也就见怪不怪了。

互联网金融应恪守互联网阵地

      P2P网贷作为互联网金融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质是发挥互联网的传播优势、技术优势将金融变得更高效、简单。将P2P平台业务统一到线上开展,不仅能大大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转效率,而且在《办法》加强要求信息披露的前提下也便于管理,相关监管部门可利用互联网高效、便捷的优势,时时注意平台的一举一动,时时监管平台是否有违规现象,以便于甄别不良平台。

      线下理财本是银行的主要业务范围,如果网贷平台也涉足其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双方争夺利益市场而出现不可控的场面,不便于行业管理。并且据媒体报道,有问题平台曾将线下理财店设计包装得和银行营业网点不差两样,在商业银行遍布的如今,不少平台正是通过此方法混淆视听,骗取投资人信任借机非法募集民众资金。P2P作为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展现,如果还是大比重依附于线下,那互联网+的意义又从何谈起?P2P不能违背互联网和创新的本质,互联网的事还是要交给互联网处理。

线下门店弊大于利,P2P应走出灰色地带

      回到《办法》核心,网络借贷平台定位于信息中介。在大大淡化金融属性的同时强调了平台基于互联网的运营能力。58同城作为线上信息中介平台的典范也未做大规模的线下店面铺设,取得目前较高的市场占有率也足以可见互联网平台对线下的依赖并不是太大。

      随着一些问题平台的爆发以及线下野蛮推广造成的不良影响,不得不说民众现在谈及P2P时难免带上有色眼镜。此外,线下理财就像一个黑匣子,信息不透明,操作不规范,更有甚者所谓理财经理在暗箱操作后背弃平台偷摸跑路。在难以规避道德风险和难于监管的双重夹击下,足见这种模式是没有未来的。而此时将所谓线下“财富管理公司”与P2P划清界限,有利于行业规范,便于给行业重塑形象,更是有助于恢复之前被毁掉的行业声誉和投资人信心。回归到互联网上来,用节省出的金钱和精力完善风控、加强运营,摸索探讨出更具有互联网精神的、创新的发展模式,是《办法》的要求,也是《办法》的期许,更是互联网金融诞生的初衷。

线下理财门店转型困难重重

      在P2P行业留下浓墨重彩一笔的线下理财门店淡出历史已成定局,它们又将何去何从?

关闭取缔

      负面事件使投资人信心丧失、“年末资产荒”来临、《办法》出台平台自身待调整的多重压力下,一时尚未对线下理财门店找到合适转型路线的平台,恐怕也只能选择关闭门店节约支出了。问题是线下理财门店取缔关闭,那理财门店招聘的大量工作人员又将作何安排?据悉,多数平台为了招拢线下“理财经理”允诺的都是高于市场均值的薪酬,一旦门店取缔,将会有大量的线下业务人员无“司”可归,无岗可上,成为行业调整的牺牲品。

平台展现窗口 投资人教育课堂

      《办法》中明确了平台对投资人有进行风险教育的义务。既然线下理财门店淡出历史舞台已成定局,何不将理财门店改造成为投资人售后咨询、服务的基地,建造成平台对投资人进行风险投资教育的课堂,建造成投资人内部交流、聚集的场所,建造成平台对外展示的窗口,使线下店充当“客服”“学校”“沙龙”“窗口”的多重角色。据了解,P2P平台针对投资人所开展的线下活动不可谓不多,一在于向投资人展现平台的详细面貌,增强投资人信心;二在于“顺道”刺激投资人进行更多的投资。如果将线下活动和《办法》要求的投资人风险教育及信息披露结合起来,平台将重心放于风险教育和信息披露,剥离宣传拉拢投资,是否会是线下门店转型的一个正确方向?那么问题来了,“客服”“咨询”“教育”基地的场所需求可能远不及“销售理财”需求的十分之一,这种线下门店转型的办法对于门店数量不多的平台来说刚好合适,但那些重金铺设线下门店的平台总不能全部改造成客服门店吧?

      另外一个问题在于,对投资人进行咨询、风险教育的过程中可以避免向投资人推介产品、拉拢投资人进行投资吗? 由此可见,道德风险是线下门店面临的永远的阿克琉斯之踵。

“资金端”转“资产端”

      虽然线下理财业务没办法做了,但对P2P平台来说,线下的资产端拓展却依然必不可少。年末“资产荒”来临,铺设更多的资产端门店,对平台挖掘优质项目会带来更多便利,同时如果能将风控与线下门店巧妙结合起来,利用线下的便捷、可视化让投资人感受到平台对风控的重视、对项目审核的严格程度,说不定对加强投资人信心、优化平台形象会有着特殊的效果。

      庞大数量的线下理财店转型,不仅仅意味着“资金端”门店减少的同时还要支出一笔“资产端”开支,更是意味着要求“资金端”人员转型为合格的“资产端人员”,这其中操作之繁琐、过程之漫长只能个中平台去慢慢体会了。

      综合看来,线下理财门店的禁止令对于之前重线下的P2P平台来说是致命的,牵一发而动全身,线下理财门店无论如何转型伤其筋骨是难免的。好消息是,《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表明了这只是暂行办法,“除信用信息采集、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风险管理及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明确的部分必要经营环节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及其他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开展业务。”这一条禁令还存在着理论上放开的可能,虽然只有那么一点点,在十八个月的整改期内,静观其变或许并不等同于坐以待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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