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娱乐讯 12月14日上午,北京朝阳法院官方微博发表声明,称已对范冰冰肖像权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范冰冰胜诉,法院判决侵权的广东南海德技优品门窗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80万元。
范冰冰认为,广东南海德技优品门窗有限公司在未经自己许可的情况下,在公司官网、实体门店、甚至公交站牌等用其肖像进行商业宣传,使消费者误认为她与被告存在代言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借此谋取经济利益,并导致其社会评价降低,侵犯了她的肖像权及名誉权,故起诉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
尽管该公司辩称从第三方合法购买了范冰冰图片,但法院经审理查明,该公司是在无授权的情况下,故意使用范冰冰肖像以营利,使用范围较广,主观恶意较大,判该公司立刻停止使用范冰冰肖像,在全国发行媒体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80万元。
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现一审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