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家央企名单出炉 央企负责人薪酬下滑:考核不合格无绩效年薪

阿荣
阿荣
2014-11-23 01:24:11
来源:人民网

  首批涉及72家央企负责人

  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此番改革提及的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是指中央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负责人,包括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党组书记)、总经理(总裁、行长等)、监事长(监事会主席)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

  照此标准,改革首批将涉及72家央企的上述负责人,具体调整范围将包括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责任并由组织部门任命负责人的53家央企,如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等,以及其他金融、铁路等19家央企。

  来自官方的消息同时确认,其他央企负责人、中央各部门所属和地方所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也要参照改革方案精神积极稳妥推进。

  除此之外,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股权代表、董事、监事或央企管理的所属独资、控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分配,也要参照改革方案精神。

  薪酬不超职工平均工资8倍

  此次改革中,央企负责人薪酬将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事实上,此前国资委对所监管企业也已采取了这样的方式。其中的任期激励收入,将引导企业负责人更加重视企业长远发展。

  官方消息显示,央企负责人基本年薪将按照上年度央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确定;绩效年薪根据考核结果,不超过央企负责人基本年薪的2倍;任期激励则不超过央企负责人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30%。

  据此测算,央企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将不超过央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8倍,负责人与职工薪酬差距将显著缩小。

  干得不好拿不到奖励收入

  此前,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实施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将被扣薪,连续完成不了考核的将考虑撤换。

  本次改革方案则延续了这一方式。官方消息显示,对于年度或任期考核评价不合格的央企负责人,将不得领取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

  对于薪酬中的福利部分,改革方案则明确提出,央企负责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并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等,纳入统一薪酬体系统筹管理。

  同时,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将不得在企业领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其他福利性货币收入。这也意味着,即便央企负责人在下属企业兼职,也不得领取报酬。

  除薪酬和福利外,中央已经通过了《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规定中央企业负责人除了国家规定的履职待遇和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标准的业务支出外,没有其他的“职务消费”。

免责声明
标签:72家央企名单    央企负责人薪酬    中石油    中石化    中国移动    
你该读读这些:一周精选导览
更多内容...
奢华私语 时尚衣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