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芙尼(Tiffany & Co.)表示和斯沃琪集团Swatch Group SA(UHR.VX)及其子公司Tiffany Watch Co.的巨额诉讼案正在等待一个机密仲裁,该仲裁将由荷兰的三人仲裁委员最终决定。
虽然来自荷兰的仲裁委员会一直想方设法解决双方的争端,Tiffany&Co和The Swatch Group都表示不再继续先前的合作协议。Swatch方面表示合作协议于2013年10月1日终止,而Tiffany方面表示品牌手表的设计,生产,以及分销都将交予另外的合作商。
蒂芙尼(Tiffany & Co.)和斯沃琪集团Swatch Group SA(UHR.VX)诉讼案源于双方的不愉快合作。
2007年,蒂芙尼(Tiffany & Co.)和斯沃琪集团Swatch Group SA(UHR.VX)宣布合作,斯沃琪集团Swatch Group SA(UHR.VX)将代理蒂芙尼(Tiffany & Co.)的手表业务,协议期达20年,不过该协议于2011年9月提前终止。Swatch Group SA(UHR.VX) 斯沃琪方面表示终止是由于蒂芙尼(Tiffany & Co.)「系统性地延缓和阻止手表业务的发展」,随后向蒂芙尼(Tiffany & Co.)发起诉讼,并索赔38亿瑞士法郎的高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