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母亲梦鸽
■ 释疑
为何会退回补充侦查?
受害人律师称曾被告知“案情复杂”退回警方补充侦查
受害人杨女士的代理律师曾发微博称,他去检察院查阅案卷时,被告知此案已退回警方补充侦查,原因是“案情复杂”。
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薛振源,曾担任李某的辩护人,但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他退出了本案的辩护。
“没看到卷宗和证据材料,只能从法律角度来分析退回补充侦查的原因。”薛振源说,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认定构成强奸,按照被害人的属性又分作两种,即:被害人是成年人则采用“插入说”,被害人是幼女则采用“接触说”(性器官有接触即构成),因此实践中办案部门也主要是从这两方面分别找证据。
薛振源说,“被害人是成年女性,又是在案发两天后报案,往往很难在其体内提取到精液。”正是基于此,也使得此类案件侦办存在困难,而案发环境比较隐蔽,所以存在取证困难。
易胜华律师还认为,此类强奸案的难点还包括如何认定“违背妇女意志”,即被害人不愿意与行为人发生性关系,如果仅依据被害人事后陈述来认定,也不能排除被害人由于后悔或报复等原因做出不实陈述,这一点还需要根据社会经验、生活常识、风俗习惯、当时的情势等因素来判断。
■ 专家观点
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法医室主任胡志强认为,被害人在两天之后报案,并不意味着一定无法在体内提取到精液,还要看被害人出事后是否有过洗澡等行为。
此外,警方在办理此类案件时一般还会提取衣物、卫生纸等,也都能从侧面印证是否存在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