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豪车,要交奢侈税?近日,一则“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证实170万元及以上豪车奢侈税6月1日开征”的消息,搅起汽车界内外一阵微澜,不过消息随后被罗磊本人否认,更有趣的是,罗磊澄清其身份并非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而是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
且不管到底是个什么协会,也不管消息从何而来,这出“豪车税”乌龙,还是检验出了人们对征税的较高敏感度。近年来,在税收领域,一点点风吹草动都会引起广泛而持续的关注,正因为税收关系到人们的切身利益。豪车税,表面看应该只是高收入者关心的,跟大部分人没有关系,事实上远没有那么简单。
豪车税,就是对豪车征收的奢侈税;而奢侈税,就是针对奢侈性消费征收的额外消费税。奢侈性消费,应不应该额外征税,或者该不该征收奢侈税,在很多国家都是一个争论颇多的话题。
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征收奢侈税是可行的,这种可行性源于高收入者较强的支付能力。一般来讲,高收入者对商品价格的变动不敏感,因为他们的支付能力较强,商品价格高点儿或低点儿,不影响其消费意愿。这次关于豪车税的报道中,有业内人士就表示,能买得起上百万豪车的人,不在乎多出那点豪车税。此外,征收奢侈税也是调节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的途径,以年销售5000辆豪车(假设车价170万元、奢侈税税率20%)计算,一年就能带来17亿元的财政收入。
奢侈税可行,不意味着可以随意征收。首先是要确定一个合理的税率,我们说高收入者在消费奢侈品上的弹性不大,但不大不说明不存在,一旦税率过高,超过其心理承受能力,同样会引起消费量的下滑。美国上世纪90年代曾对豪华游艇等奢侈品征收高额奢侈税,结果引起销量断崖式下降,这样的结果不仅使高收入者的需求无法满足,那些奢侈品产业内的工人也面临被裁失业的境地。富人无法奢侈,结果却引起穷人的不满,看似很没道理的逻辑,却是事实,因此美国国会不得不废除那些奢侈品的高额奢侈税。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思想家孟德斯鸠才说“富人不奢侈,穷人多饿死”。甚至,奢侈品消费还被视作国民收入一次分配(市场)、二次分配(政府)、三次分配(慈善捐助)之后的“第四条道路”。
对政府来讲,也不是税率越高,税收收入就越多,税率过高会导致需求量下降,从而导致税基变窄税收下降。经济学理论中广为接受的拉弗曲线表明,政府税收收入同税收力度(税率)并不是成正比例,而是表现为抛物线状的变化关系,税率最低和最高时,政府税收收入都极低,而税率只有处于中间阶段某个合理数值时,政府收入才能达到最大规模。这对我们的奢侈税设计有很大的启发意义,如果要开征,应该在对消费者细分市场做足功课、掌握足够翔实数据的基础上,确定一个合理的税率,只有如此才能做到高、低收入者和政府的多方共赢。(来源:每日新报 陈庆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