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广州5月16日电 (刘然)5月15日,王老吉、加多宝再次对簿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为红罐包装的所有权进行第四次法庭交锋。广药集团副总经理、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副董事长倪依东对人民网财经频道透露,本案的审判已经接近尾声,如无意外情况,预计法院将在两周左右的时间内做出判决。
对峙:双方皆对获胜信心满满
继商标权、广告语等多个争议之后,王老吉和加多宝对罐装凉茶的红色包装又开始了新一轮的争夺。15日上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座无虚席,在庭审现场,王老吉和加多宝双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而代表王老吉的广药集团则认为,红罐装潢与王老吉凉茶不可分离。知名商品所有权人既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授权他人经营,相关事项由合同约定。当年是在“王老吉凉茶”已经成为知名商品的前提下,双方才签订商标许可合同。所以,红罐包装、装潢产生的显著性、识别功能,不是由于加多宝的使用将其做成了知名商品而产生的,而是“王老吉凉茶”自身的知名商品属性成就的。
加多宝认为,红色罐装的凉茶包装是由鸿道集团首创并发展的,陈鸿道拥有红罐凉茶的外观设计专利,因此红色罐应该属于加多宝。而在不久之前,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办公室行政总监冯志敏曾信心满满对媒体表示,本次审判加多宝提供了49份证据,红罐最后应属于加多宝。
广药集团副总经理、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副董事长倪依东接受人民网财经频道采访时说,该案已经接近尾声,两周左右就可以得到结果。“案件拖延时间越长对于他们来说更有利”,他表示,如果加多宝停用红罐,每天的损失都会在上百万。言外之意,对红罐包装势在必得。
数字:广药索赔1.5亿 加多宝索赔3096万
审理此案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的争议焦点进行了四点归纳:1、涉案商品是什么,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是什么;2、涉案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归谁所有;3、涉案商品特有包装装潢能否与王老吉商标或加多宝公司相分离,到底谁构成侵权;4、经济损失如何计算。
王老吉和加多宝双方围绕这四个焦点进行了十分激烈的辩论,审判长甚至一度提醒加多宝律师不要有“浓重的感情色彩”。虽然审判长一再要求双方“讲重点”,但这场庭审仍因为双方的唇枪舌剑持续了9个多小时。
在四个问题的举证和辩论中,巨额索赔尤其令人关注。
加多宝提出,由于广药大健康“擅自”使用红罐包装,使加多宝公司的销量受到了严重影响。加多宝要求经营王老吉凉茶的广药大健康公司将2012年所得净利润3092.6万全部赔偿给加多宝公司。
而王老吉则因相同的理由向法院申请加多宝赔偿其1.5亿的损失。
最终,广东高院决定对已经封存的加多宝公司、大健康公司的部分账册进行审计,并将于16日举行公开摇珠,选定审计机构。
庭外:专家、消费者各自站队
日前,多名知识产权及法律专家对此案公开表态。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原庭长蒋志培、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周林彬、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李明德等专家认为王老吉拥有红罐装潢权受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保护,力挺红罐装潢权属于王老吉。
另一方面,在15日的庭审现场上,代表加多宝出席的代理人姚欢庆本身就是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副教授。而他也代表了一部分法学专家的意见。,他们认为红罐装潢权应属于加多宝。
在广州的随访中人民网财经频道了解到,消费者对王老吉和加多宝的选择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一部分人表示,由于王老吉是本地品牌,所以习惯选择王老吉;但也有消费者认为加多宝的口味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