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湾第一名模林志玲估计会很忙,她的内衣广告“禁播门”事件在网上闹得热火朝天,广大宅男网民更不惜翻墙在网上疯狂搜寻收看,短短三日,该广告的点击率已超过32万。
广告片中林志玲以不同颜色的内衣现身,大晒各款内衣的百变时尚造型,配合不同POSE和动作,尽现百变时尚女神魅力。
单就对广告本身的观看体验来说,笔者认为广告镜头只是想传达林志玲作为内衣时尚达人的特质,并且展现出当今都市女性重视自我,希望通过内衣穿着搭配,展示自信和内在的魅力。广告本身并无任何不健康、违反法律方面的问题。加上林志玲的完美形象,笔者觉得这个广告理应获得更多女性消费者认可和正面支持的声音。
如果以下这些镜头除了展示林志玲骄人的“事业线”之外,还能对观众造成任何负面的影响,那或许电视台需要禁播的就不是一则短短的广告这么简单了。
内衣时尚已是当下女性的需求,不再需要遮遮掩掩。自信果敢,敢于释放魅力才是新时代新女人,更容易赢得掌声。难怪大部分网民看完林志玲广告获得一众网友力挺,其中有网友说:「不错呀,女神还是女神,不要用有色眼光看待就好啦。」也有人指指央视禁播有点儿太过:「就这种程度也能被禁播?央视都脑残吗?」另有网友说:「这样就被禁?央视自己想歪吗?」
笔者觉得,眼下林志玲代言内衣的这则广告,只不过是表达方式新颖,抓人眼球,传播效果立竿见影,其实是否应该被禁播,答案大家早已心知肚明。只不过禁播已成事实,那除了用现在流行的“躺着也中枪”来形容,实在也找不到更合适的说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