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中国成立,国营贵州茅台酒厂建立,茅台酒就担负着外交和出口创汇的重任。文革开始后,茅台酒原出口商标“飞天牌”因采用敦煌壁画的飞天图案,有“四旧”嫌疑。为破除封建迷信色彩,1967年“茅台酒厂革委会”宣布启用有“朵朵葵花向太阳”寓意的“葵花”商标替代外销“飞天”商标,然而国外市场并不认可“葵花”商标,一时间,茅台在国外的销量受到影响,纷纷下降。
因销量所限,“葵花”商标茅台产量仅为当时茅台总产量的1/5,年产量不过几十吨,真正出口到异国他乡的飘带“葵花”商标茅台只占其中极少部分,所以在市场中属于罕见的品种。这瓶“葵花”与众不同的地方就是除了带有进口国代理商的标签外还配有一个包装纸盒,而这种包装盒也是迄今为止发现最早的茅台酒纸盒包装之一,在茅台酒发展史上考证包装沿革具有重要意义,为茅台后续推出纸盒包装提供了很好的实践经验。此包装盒由极薄且坚硬的瓦楞纸制成,印有六十年代末改过外形的外销繁体“贵”飞天茅台,而内装“葵花”茅台。这种包装并非贵州茅台酒厂制作,却由茅台酒日本总代理江滋贸易株式会社在日本本土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