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夫运动的起源仍是个谜,迄今为止仍然没有发现无可反驳的证据。一个理论认为,苏格兰东海岸的渔民发明了这项运动,他们在下船回家的路上打球消遣。年轻的渔民在沙坑之间起伏的草地上走着,捡起一根弯曲的木棍,瞄准小圆石一击,有什么比这更自然的呢?如果他向前击石,人的竞争本能会要求他再击一次,看是否能击得更远。如果圆石滚入绵羊抵御寒流的沙坑,他就会从这个沙坑打,他从船打到村子,每次都在同一点结束,可能是靠近当地小旅馆的地方。如果圆石掉进兔子洞,高尔夫运动就最终发明出来了。
至于最初在苏格兰的什么地方打高尔夫球,有一些推测。苏格兰的许多高尔夫早期证据是在16世纪和17世纪Kirk Session教堂的纪录中发现的。在苏格兰东海岸的许多地方,有教区居民因在"传教时"去打高尔夫球而受到惩罚。1599年,在圣安德鲁,“忏悔柱”启用之前,有异教徒因首次触犯法律而被罚了款。后来,犯人被逐出了教区。
在16世纪,高尔夫运动在苏格兰东海岸稳定地建立起来,并开始扩展。打这时,高尔夫在苏格兰上流社会赢得了尊重,连苏格兰詹姆斯六世在1603年同意去继承英王位前,确实也打高尔夫球了。
高尔夫运动的定义,以及一些基本的原则:
高尔夫球运动是依照规则从发球区开始,用一次或连续的击球将球打入洞中。初看起来,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概念。然而,正如我们知道的那样,从发球区到球洞的过程中,球手要面对许多不同的情况,因此,规则条目多达34条之多。
一套高尔夫球杆限定不得超过 14 支。整套的组成则视个人的喜好而定。